为进一步规范市区“三车”(营运人力三轮车、电瓶三轮车、机动三轮车)通行秩序,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,即日起至4月15日,开展为期2个月的“三车”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。
此次“三车”专项治理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:
2月16日至2月28日,禁止“三车”通行“四横八纵”及“两站”区域。“四横八纵”即和平路、中山路、裕华路、槐安路和友谊大街、维明街、中华大街、平安大街、建设大街、青园街、体育大街、建华大街;“两站”即火车站、长途汽车总站。“三车”不能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顺行,只能横穿。
驮人就不应该,还敢玩“杂技”。
三轮车中的“航空母舰”。
这辆电动三轮车更牛,没货拉的时候拉人。
3月1日至4月15日,按照《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要求,严查、严管“三车”在禁行时间、禁行路段通行。
本次治理行动中,交管机关将在二环路沿线主要入市口安排警力,在早高峰时段严查进入二环路以内的“三车”;市区各岗和巡逻民警每天7:00-19:00,将加强对市区“三车”的查处力度,发现一辆,坚决查处一辆。
另外,针对部分老年人依靠人力三轮车出行和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实际情况,市公安交管局指出,从方便群众出行的角度考虑,这部分三轮车不在本次整治范围之内。本次只整治电瓶三轮车、机动三轮车和专门从事营运的人力三轮车。(记者 孙会芳)
治理“三车”“七个必罚”
①对无证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司机,除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外,全部进行拘留;
②对无牌机动三轮车要坚决扣留车辆,司机接受罚款后凭购车发票领取车辆。无发票的车辆暂不予返还;
③对有牌照的机动三轮车,要查看其是否有年检合格标志,没有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,没有携带的要扣留机动三轮车,待取来后,凭年检合格标志和机动车行驶证领取车辆;
④对“三车”在禁行时间段内通行禁行路段的,按闯禁行处罚;
⑤对扣留的电瓶三轮车、营运性人力三轮车,要核对购车发票、予以处罚后方可放行;
⑥对从事客运的电瓶三轮车、机动三轮车,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,按非法载客予以处罚;
⑦对从事营运的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,要劝诫其驶离路段及区域,一般给予警告处罚,屡教不改的进行处罚。